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水稻移栽后10-15天,杂草2-4叶期。兑水450-750升/公顷,茎叶喷雾处理。施药时保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施药后能有效防治水稻田中莎草科杂草及阔叶草。如三棱草、扁杆藨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野慈菇、泽泻(水白菜)、鸭舌草、眼子菜、苣荬菜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请严格按照标签推荐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和适用范围使用本品。2、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施药后残液严禁倒入河流中,器具禁止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避免与眼睛接触。中毒急救:1.眼睛溅入:对眼睛有刺激性,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带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避免与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