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秧苗返青后拌土均匀撒施。 2.施药前须灌水3-5厘米,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丙草胺和硝磺草酮复配的芽前或芽后早期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如萤蔺、野慈姑、稗草、千金子、雨久花、鸭舌草、狼把草、水苋菜、陌上菜、矮慈姑、丁香蓼、异型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高温时不能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戴防护镜。
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8.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