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移栽前3~7天,稗草1叶期以前,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时,亩兑水量50kg,去除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由丙炔噁草酮、丁草胺、西草净混配的水稻田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土壤表层形成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千金子、水绵、小茨藻、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等水田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2.本剂使用为去掉喷雾器喷头甩施,甩施时药滴间距应少于0.5米。秸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3-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匀,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水稻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性,应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等,特别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5.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6.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施药人员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眼镜,穿长衣长裤。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速携此标签就医。如药液溅到皮肤,应马上脱掉污染物,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