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水稻移栽缓苗后即移栽后10-25天,每亩拌干细土10-15千克均匀撒施施药。 安全使用标准: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三氮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低毒除草剂。药剂通过根部吸收,也可从茎叶渗入体内,抑制光合作用的希尔反应,影响糖类合成及淀粉的积累而杀死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要避开早上露水和中午高温、病、弱苗及漏水严重土壤不宜使用此药。
2、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和用具,污水和剩余药液要妥善处理或保存,不得任意倾倒,以免污染水源、土壤和造成伤害。 3、配药及施药时,避免接触药液,操作时穿长衣长裤,戴橡胶手套,着靴子戴口罩,避免吸入雾液或尘埃。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无特殊解毒药,催吐,速去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