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1次。每亩兑水30-45公斤,定向喷雾,喷雾要全面、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触杀型茎叶处理除草剂,是膦酸类除草剂草铵膦与二苯醚类除草剂乙羧氟草醚两种作用机理截然不同的除草成分复配而成的微乳剂型,杀草谱广、见效速度快、控草期长、杂草不易产生抗性,对成熟和棕色树皮以及浅根果树相对安全等特点。能有效防除对草甘膦、百草枯产生抗性的杂草。对抗性杂草小飞蓬、牛筋草等效果突出。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务必穿戴好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和鞋,建议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定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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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