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喷雾时要均匀周到,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2.非耕地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芽后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良好的内吸、传导性能,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降低药效。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酌情增加用药量。3、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耕翻、放牧等。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 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