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均匀茎叶喷雾,干旱及杂草密度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草甘膦和草铵膦混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该产品具有活性高、除草速度快、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 |
注意事项 | 1.用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耕地等。
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不得将剩余药液倒入河塘湖泊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后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通风、干燥防风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66%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