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分蘖期,排干田水使杂草草体露出水面,每亩用药量兑水20-4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两天后即可恢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禾本科植物幼苗期很敏感,因此宜在水稻分蘖末期施药,适用于水稻防治三棱草、鸭舌草、泽泻、野慈姑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棉花、马铃薯、向日葵、甜菜、油菜、豆类、瓜类、果树、林木等对本品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雾漂移到上述植物上。
2、气温在25℃左右除草效果显著,阴天和气温低时药效差。气温大于28℃,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风速超过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
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药剂的喷雾器及其它器具必须专用,否则要用碱水多次冲洗,再做试验后再对阔叶作物使用,以防药害。
5、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勿与酸、碱性物质接触,以免失效。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药救措施。配药、施药过程中若药物、药液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请医生治疗。中毒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发现上述症状时应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肝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