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亩兑水50公斤,对甘蓝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使用间隔期10天左右。 2、避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烟酸乙酰胆碱酶受体,破坏昆虫中枢神经正常传导,使之神经麻痹后死亡。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及蜂房附近严禁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3、本品对桑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严禁使用。 4、避免药液进入水体,注意远离虾、蟹养殖塘等水体,防止药液漂移污染邻近水域。不要在河塘、湖泊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5、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本品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特殊解毒药,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饮1-2杯水并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洗胃治疗。如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干净。如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防雨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