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甘蓝菜青虫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
周到。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属神经毒剂,通过破坏害虫神经系统的功能,使其死亡。本品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鱼类、水蚤、家蚕剧毒,鸟类、蜜蜂高毒,藻类、蚯蚓低毒,对赤眼蜂有高风险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剩余的药剂用专用容器回收处理,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挪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裸露部位。3. 建议将本品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有刺激性、头痛、头昏、恶心、抽搐等。2. 药液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3. 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产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