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
2、本 |
产品性能 | 草铵膦为有机磷类,非传导灭生性茎叶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率乱,铵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家蚕有毒,桑园及蚕室附近慎用。
2、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它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液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不可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若本品沾到皮肤上,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者,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食具、饲料、种子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