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在玉米3-5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施药,草高5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经由杂草幼芽、茎叶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黄化,2-4周植株死亡,可有效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不要和有机磷类农药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农药,以免发生药害。2、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暂时退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