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抛秧)后5-7天施药,直播田在播种后35-40天放药,按推荐施药量均匀措施。2.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通过脊柱神经传递的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根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田间水层应有3-5厘米保水5-7天,均匀撒施。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大型溞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时不能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等。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用: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溶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