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有水状态下水稻3-5叶期,稗草2-3叶期前施药,施药后保水5-7天。
2、注意施药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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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嘧啶类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的合成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使植物细胞停止分裂直至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可可防治水稻田除稗草。 |
注意事项 | 1、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本品未规定禁止和其他农药混用。
3.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预防药液的吸入和与皮肤的接触,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
5.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推荐与阔叶除草剂同时混用。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