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的安全间隔期:辣椒为7天,苹果树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防治辣椒炭疽病:发病初期开始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三唑类和嗜球果伞素类复配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能被植物的叶吸收并传导,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脱甲基化和在呼吸链上阻断电子传递抑制线粒体呼吸而发挥杀菌作用。用于防治辣椒炭疽病和苹果树褐斑病。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严禁使用。赤眼蜂、七星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不要引吐,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储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