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甘蓝小菜蛾幼虫发生期施药1次,叶片喷雾法,施药时应注意均匀、周到,以确保防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药液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鸟、鱼、蚕、蚯蚓、水蚤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立即更换衣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后,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