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玉米2-4叶期,玉米田中杂草2-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注意施药均匀,不易在玉米2叶期前和6叶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不同作用机制的混配除草剂,用于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
2.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和自交系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
3.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4.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5.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戴口罩、防护眼镜等(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9.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误食:请勿自行引吐。请即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被溅及衣物。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衣物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丢弃无法清洗的物件如皮革制品。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