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黄瓜霜霉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8天用药1次,连续使用2-3次;于蔷薇科观赏花卉霜霉病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氟吡菌胺和霜霉威盐酸盐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氟吡菌胺为酰胺类杀菌剂,对卵菌纲病菌有很高的生物活性,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有较强的渗透性。霜霉威盐酸盐具有内吸性,同时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对丝囊霉、盘梗霉、霜霉、疫霉、假霜霉、腐霉等真菌所致病害均有防治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黄瓜霜霉病、蔷薇科观赏花卉霜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产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赤眼蜂、鱼类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