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有良好的
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3)施药时须穿戴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4)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5)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