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用本品150~200毫升兑水30公斤稀释均匀,移栽田在插秧后20-30天在杂草2-5叶期,茎 |
产品性能 | 本品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用于苗期茎叶处理,通过叶片接触而
起作用。旱田使用,先通过叶面渗透传导到叶绿体内抑制光合作用。水田
使用既能通过叶面渗透又能通过根部吸收,传导到茎叶,强烈阻碍杂草光
合作用和 水分代谢,造成营养饥饿,使生理机能失调而致死。本品主要
用于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产品就保存在原包装
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饲料和食物。
2、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
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
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如皮肤和
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携带
此标签至医院治疗;如误服,对清醒者催吐,然后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
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装卸时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踩踏;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