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化盛期或幼虫发育初期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7天,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防治甘蓝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服,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急救措施:(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