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杂草生长初期,每季施用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属脲类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森林防火道杂草等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防除森林防火道杂草,不可用于耕地及耕地附近。2、避免在有风的天气施药,以免发生飘移。3、不得在沟渠等流动灌溉水体或饮用水源附近使用。4、在操作时应戴上护目镜或者面罩;使用时要穿长袖衣服并戴上橡胶手套;使用完后必须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皮肤和受本品污染的衣服。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不得在大田中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无刺激作用,对皮肤有弱致敏性。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皮,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
误食: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不要引吐,除非医生建议,昏迷病人不要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500克/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