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斑潜蝇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初期使用,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以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可诱使害虫的幼虫、蛹在形态上发生畸变,成虫羽化不全或受抑制。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菜豆斑潜蝇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省发抖,流延,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