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应于水稻抛秧后3-7天,直接撒施。
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深3-5cm,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苯噻酰草胺复配的药肥混剂,具内吸传导作用,可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鸟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
误食: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可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