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兑水50公斤,在甘蔗播后苗前对土壤喷雾处理。
2.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乙氧氟草醚与丁草胺复配而成,用于甘蔗田播后芽前土壤封闭除草,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治马唐、牛筋草、胜红蓟、反枝苋、三叶鬼针草、日本草、假臭草、肖凡天花、无芒稗、旱稗、香附子、绿苋菜、千金子、草龙、萹蓄、裸柱菊、碎米莎草、碎米荠、空心莲子草、日照飘拂草等多种常见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芽前除草剂,杂草萌芽后不建议使用。适合在甘蔗出苗前使用,甘蔗出苗后不要使用,以防止蔗叶产生触杀斑点。
2.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的晴天施药,用标准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喷雾;使用时注意风向,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喷雾器必须专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本品闪点为43.7摄氏度,属于易燃液体。
7.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应及时就医。若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发生误服,及时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产品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