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初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属苯并咪唑类与三唑类混配的杀菌剂。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活性。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水蚤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有风险,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药后包装及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勿给已昏迷患者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