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于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用药,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可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害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突触。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鸟类放飞区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不可与强碱性药液混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