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玉米3~5叶期,杂草2~5叶期,大多数杂草出齐时均匀茎叶喷雾处理一次,亩喷液量30-45升水,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早期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大部分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效防除杂草如鸭跖草、藜、苘麻、苋菜和菊科、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的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 |
注意事项 | 1.请尽量较早用药,除草效果更佳,施药时请避免雾滴飘移至邻近作物。
2.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飘移,以免其它作物
发生药害。
3.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
使用。
4.请勿将本品用于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和自交系玉米。本品也不
得用于玉米与其它作物间作、混种田。
5.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眼睛、上呼吸道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
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服本剂,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存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