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处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可防除非耕地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对水量。本剂以杂草茎叶吸收发挥除草活性,无土壤活性,应避免漏喷,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30-50雾滴/平方厘米)。一般在杂草出齐后10-20厘米高时,采用扇形喷头均匀喷施,最高效、经济。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减低。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 3.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4.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避免溅入眼睛。应在通风处开启包装物,避免污染。 5. 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防护服、雨靴等,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6. 配药时,用清水对盛过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重复使用或做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7. 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9.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持续,应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如吞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 2.症状:颤抖、意识混乱、数小时后痉挛、肠胃不适、发高烧、呼吸困难,行动迟缓、心律过速等症状。 3.治疗:1)紧急处理:对症治疗、使用解毒剂、解除污染。 2)禁忌:阿托品。 3)插管洗胃后,给活性炭和硫酸钠。 4)治疗:采用镇静安眠剂,每日肌肉或皮下注射1-5毫升/千克体重巴比妥、如必要,静脉内慢慢注射10毫克安定药;采用透析(加强碱性利尿)或血液渗透排毒;心电图和脑电图监视;呼吸、心脏和中枢神经系统检测;如需要,进行输氧和(或)人工呼吸。大量误服时,医生监护应持续至少48小时。 4.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储存温度宜在0-30℃,最高50℃。运输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