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草害发生情况,宜作茎叶处理。
2.施药时应防止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非传导灭生性茎叶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率乱,铵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本品对家蚕有毒,桑园附近慎用。
3、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4、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不可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若本品沾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者,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