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使用,间隔7-10天施药,应喷雾均匀,施药2次。
2.施药时应避免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活性较高的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按登记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水生动植物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2.本品对赤眼蜂有毒,应远离赤眼蜂生活区域用药。3.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使用过的空包装不可挪用装其它东西,而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药剂。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能引吐,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如需要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建议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