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在棉花自然吐絮率达50%后茎叶喷雾一次,注意用药过早施药可能影响纤维品质;
2.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两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混合而成,本品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促进棉花叶柄基部提前形成离层,实现脱叶,便于机械采棉和人工快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着药,以达预期的脱叶效果; 2. 本品的施用剂量和效果受施药期间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棉花成熟度、密度、品种等因素的影响; 3. 注意施药前后的气温变化,用药前后3-5天日最低温度>12℃,更有利于本品充分发挥药效; 4. 对于棉花生长茂盛且密度大的田块,可采用高剂量; 5. 严格按推荐剂量施用。剂量过高,会带来枯叶的危险;剂量过低,导致脱叶不充分; 6. 过早施用,会导致产生大量的未成熟纤维,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7. 不得与枯叶剂或氯化钠混用,不能将已混好的药剂隔夜放置后使用; 8. 不建议使用超低量剂型(ULV)或微喷系统等,因为渗透和覆盖差,还可能引起飘移; 9. 药后24小时内降雨会影响药效,需要重喷; 10.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胶靴,严禁吸烟和饮食,应避免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严防药液由口、鼻吸入; 11. 施药后应立即洗澡,并将防护服等保护性用具彻底清洗干净; 12. 喷施此药的器具,要立即用清洁剂和水彻底清洗干净;清洗或冲容器的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及其它水体;13.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15.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发生,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困难,施行人工呼吸,并及时请医生诊治。3.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速携带此标签立即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在大于0℃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应以原包装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2.运输时应防雨、防潮,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可倒置;3.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本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和化肥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