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分蘖期,排干田水使杂草草体露出水面,每亩药量兑水20-4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两天后即可恢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禾本科植物幼苗期很敏感,因此宜在水稻分蘖末期施药,适用于水稻田防治三棱草、鸭舌草、泽泻、野慈姑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气温在25℃左右除草效果显著,阴天和气温低时药效差。气温大于28℃,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风速超过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
2.使用本药剂的喷雾器及其他器具必须专用,否则要用碱水多次冲洗,再做试验后再对阔叶作物使用,以防药害。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喝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次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配药、施药过程中若药物、药液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请医生治疗。发现上述症状时应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肝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勿接近火源。
2.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渗漏或破裂,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