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
2.本剂使用时期为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量30-50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玉米田苗后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铁苋菜等阔叶杂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也有很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2.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暂时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收获。3.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 4.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不需要重新喷药。5.遇特殊气候,如高温干旱、低温泥泞、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7、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8.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以避免使用其他农药时出现药害。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9.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由于使用技术不当等造成的损失,厂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11.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