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安全使用标准: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应在水稻移栽缓苗后,杂草2-4叶期施药。 3、施药前排干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经由杂草幼芽、茎叶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黄化直至死亡,可用于水稻田防除稗草、一年生莎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3、使用本品时需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4、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6、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等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8、清洗喷药器械、处理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要催吐,无特殊解毒剂,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