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处理。2、种子包衣方法: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后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被植物体快速吸收,再经木质部向顶传导。其作用机理为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害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突触。可用于防治花生蛴螬、小麦蚜虫、玉米灰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高毒、鸟类有中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
2)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3)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