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插秧后5-7天,秧苗返青后撒施一次。 2、本品对高粱、谷子、小麦、黄瓜、瓜类、胡萝卜、韭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和甲草胺原药三元混配而成的除草剂。苯噻酰草胺属酰苯胺类除草剂,是细胞生长和分裂抑制剂;苄嘧磺隆属磺酰脲类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甲草胺属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并向上传导。三者混配可扩大杀草谱,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可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田地面一定要平整,排灌水一定要疏畅。施药如不均匀,易产生药害。2、青苔、藻类、水棉严重地段慎用,漏水田、弱苗田慎用,直播田和苗期禁用。幼苗和小苗抛秧田不宜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可能造成眼睛或皮肤刺激。急救措施: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症状持续,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送医治疗。3.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