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纹枯病初发期开始施药。连续施药1-2次,每次用药间隔期限为7-10天,均匀喷雾。
2、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酰胺类的杀菌剂与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功效的三唑类杀菌复配而成,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下,对水稻生长及周围非靶标生物地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1、为了避免害螨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轮用。
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3、避免误食或溅到皮肤、眼睛。如溅入眼中,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4、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虾、蟹套稻田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粘附皮肤用大量的肥皂水清洗。误服,不要引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