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施药于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5叶期施药。 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对玉米田的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效防除恶性杂草如鸭跖草、藜、苘麻、苋科、锦葵科、十字花科、蓼科杂草,以及禾本科的马唐、牛筋草、稗草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宜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藻类、赤眼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如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去医院诊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