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移栽前2-3天,于稻田整平后按亩需用药量拌细土均匀施于田内;施药后两天内不排水,移栽时保持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苗前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可防除稗草、雨久花、泽泻、野慈姑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登记在水稻移栽田使用,直播田或其他作物田使用时应先进行实验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2、施药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3、使用前摇匀,严格按照推荐使用技术施用,勿加大用药量。
4、用药时应身着防护服、防水手套、靴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本产品对鱼等生物有毒,药液和清洗药械的废液及容器不能直接排入河流、池塘鱼塘。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需洗净后焚烧或埋于地下。不可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鱼、虾、蟹等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间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会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1)目前没有特效解毒剂,如果口服中毒,应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果吸入中毒,请立即播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6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防高温、雨淋、撒漏。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2、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一起贮运或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