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本品应在甘蔗种植时施药。
2、施药方法:在新植甘蔗下种时或宿根蔗松蔸时或甘蔗大培土时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甘蔗螟虫效果稳定,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由吡虫啉和杀虫双混配而成,在使用中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鸟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区附近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立即覆土。3.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本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每次施药完后,残余药剂应密封保存,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干净。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误食或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医务人员可给病人洗胃,但注意防止胃内存物进入呼吸道。4、吡虫啉无特效解毒药,杀虫双解毒剂为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应保持密封不泄漏,防止雨淋和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