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发病初期用药效果最好,根据病情用药1-3次,使用时根据棚区大小,均匀布点,由内向外逐个点燃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由百菌清原药、腐霉利原药及助剂组成的复合型杀菌烟剂,主要为保护作用,兼有治疗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保护地番茄灰霉病。 |
注意事项 | 1.可与其它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免产生抗性。2.作业时要注意劳动保护,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等;操作时严禁饮食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 3.药剂发烟迅速,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禁施放烟剂,使用时大棚出入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人畜误入中毒。 4.勿将残余药物倒入河流、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它用。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可给予抗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3.如有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可燃品,注意防火,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