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柑橘新梢刚抽发或害虫初发生时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柑橘树潜叶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赤眼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要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水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药,若判断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最后用清水洗净。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等混放;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等。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