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的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螺虫乙酯和吡虫啉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螺虫乙酯属季酮酸类化合物,通过抑制昆虫脂质的合成,造成其中毒死亡,是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的杀虫杀螨剂,且持效期长;吡虫啉为烟碱类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从而麻痹死亡。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甘蓝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鸟、蚕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