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稻纵卷叶螟孵化高峰期至一、二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均匀喷雾施药。 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茚虫威与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两者的复配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止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