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基本出齐后,每亩兑水30-50公斤,进行杂草茎叶定向喷雾处理。 2、干旱及杂草密度大或防除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剂,是膦酸类拟天然化感仿生物源除草剂草铵膦与二苯醚类除草剂乙羧氟草醚复配而成的可分散油悬浮剂,具有杀草谱广、见效速度快、控草期长、耐雨水冲刷,对木质化的作物根系、树皮和浅根果树相对安全等特点。本品可有效解决草甘膦、百草枯抗性杂草,对抗性杂草小飞蓬、牛筋草等效果突出。 |
注意事项 | 1、应选择无风、湿润的晴朗天施药,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药,以免降低药效。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 2、不可用于农田。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皮肤暴露部位等,并及时更换衣物。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误服,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并应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