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可在花生播种前作基肥,均匀撒施后整地;也可于花生扎果期沟施,施药后立即覆土。 2.本品在花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杀虫剂毒死蜱和肥料混配而成,施用后既能有效防治花生蛴螬,又能做基肥,可达到杀虫施肥的双重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和鱼类毒性较大,鸟类保护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有毒,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并更换衣物。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禁止进入施药区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抽搐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如不慎接触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