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麦蚜虫成、若虫始盛发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5-7天用药一次,每季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复配杀虫剂。由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和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具
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由有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的,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
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
响。周围开花作物开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鸟类保护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应避免在中午高温时使用,以阴天或傍晚施药为好。
5、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
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
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7、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8、使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它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若误服或中
毒,应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口服或注射阿托品解毒。洗胃
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
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