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苗期撒施,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强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 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请严格按标签推荐使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 (头昏、呕吐等) 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1.误服:用水漱口, 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就医。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携此标签就医。3.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携此标签就医。4.皮肤: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携此标签就医。5.医生须知:本产品含有微粒物体(砂土), 可能对眼睛造成机械性刺激。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