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非耕地杂草旺盛期兑水50-60千克,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
(2)避免飘移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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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死。作用机理为:在土壤中迅速分解,只能作茎叶处理,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耕地专用除草剂,未经登记,不得用于其他作物田。
2、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做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
3、稀释药剂时需要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
4、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的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草甘膦对金属支撑的镀锌容器具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5、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施药,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天施药。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及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6、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及丢弃。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为低毒,使用时应做好劳动防护。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误食,且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中加入山梨醇。请穿戴防护用具,防治口鼻吸入。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诊治。如不慎皮肤接触或
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皮肤或眼睛至少15分钟,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于通风处,严防光线直晒,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其它农药混放混运,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及饲料混放混运;要放到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运输时要轻装轻放。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